不滿被輾腳踢向行李箱 19歲青年認擾亂秩序判感化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7/16 16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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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於粉嶺法院判刑。(資料圖片)

去年12月底有人發起於上水廣場「和你shop」,19歲青年擬擔任義務急救員,但疑在天橋被1名女子的行李箱輾過腳,一時衝動下拉扯及踢向行李箱,早前承認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,今(16日)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不清楚案發時被告的行為對擾亂秩序有否帶頭作用。

被告曹禮然(19歲)早前承認於2019年‪12月28日‬,在上水廣場2樓行人天橋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,即踢及拉扯1名女子的行李箱。

辯方求情時指,被告去年曾因追截劫匪而獲表揚,而他原任職速遞員,受宵禁令影響而辭職,但被告仍積極向上,轉職單車維修員。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指,他早前因1宗單車交通意外導致手部受傷,並不適合做社會服務。感化官又指被告品性純良,沒有不良嗜好,事後已深切反省,被告稱因一時衝動而犯案,故重犯機會低,建議判以18個月感化令。

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,案件中沒有人受傷,但法庭對於案發時現場有多少人及在場人士的情緒如何,以及被告的行為有否帶頭作用,令事件惡化等不得而知,故接納報告建議,判以18個月感化令。

案情指,被告當日正準備參與上水1個大型活動,並擔任義務急救員,但在上水廣場行人天橋被1名女子拖著的行李箱輾腳,被告當時感到腳有痛楚,亦感到氣憤,打算向女子追究而踢及拉扯其行李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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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